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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母某某被取保候审

来源:律法律所  时间:2017-03-27

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承办的诈骗罪案件被告人母某某被取保候审

母某某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房产证抵押借款,于2015年10月9日被广元剑阁分局以涉嫌诈骗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延长拘留期限,同年10月29日由剑阁检院决定逮捕。

在剑阁检院决定逮捕后,辩护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剑阁检院提交了《关于对母凌杰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申请书》,请求剑阁检院对母某某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剑阁检院未回复。

在2015年11月3日,辩护人以母某某父亲的名义向承办机构剑阁普安派出所提交了《关于剑阁县公安局移送县检察院郑某某、母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对母某某取保候审,剑阁普安派出所未回复。

案件移送剑阁检院后,辩护人与承办人员多次交货意见,并提交了书面的《辩护词》及取保候审申请书。承办人员将案件提交剑阁检委会讨论。检委会讨论后决定对母某某取保候审。母某某于2016年5月27日释放。